【图论笔记】权转移法(1):构型和不可回避集


目录


1. 构型

GG是一个图.如果HH作为GG的子图满足GG上的局部性质Q\mathcal{Q},那么我们就说 (H,Q)(H,\mathcal{Q})GG的一个构型(configuration),也称构型(H,Q)(H,\mathcal{Q})GG上出现了.如果在上下文语境中,局部性质Q\mathcal{Q}是明确的,那么我们也可以直接说 HHGG的一个构型

例如,在【权转移法(0)】的例题中,我们可以把边看成子图K2K_2,那么,(5,5)(5,5)-边和(5,6)(5,6)-边就是两种构型.如果我们分别记这两种构型为H1H_1H2H_2,那么该例中的命题就可以变成:

最小度为55的平面三角剖分图含有构型H1H_1或构型H2H_2


2. 不可回避集

我们继续来剖析这个命题.

任何命题都有前提和结论.而任何图论命题的前提都蕴含了一个图族.例如,如果我们设G\mathcal{G}是所有最小度为55的平面三角剖分图所构成的图族,并且记H={H1,H2}\mathcal{H}=\{H_1,H_2\},那么,在上述命题又可以进一步改写为

G\mathcal{G}中的每个成员总会含有H\mathcal{H}中的某个构型.

一般地,我们设G\mathcal{G}是一个图族,H\mathcal{H}是一个由构型组成的集合.如果G\mathcal{G}中每个成员都含有H\mathcal{H}中至少一个构型,那么,我们就说构型集H\mathcal{H}是图族G\mathcal{G}所无法回避的,或者说H\mathcal{H}G\mathcal{G}不可回避集(unavoidable set).

如果我们依然设G\mathcal{G}所有最小度为55的平面三角剖分图所构成的图族,并且记H={H1,H2}\mathcal{H}=\{H_1,H_2\},那么,在上述命题最终可以改写为

H\mathcal{H}G\mathcal{G}的一个不可回避集.

本质上说,权转移法就是搜索某个图族的不可回避集的方法

【权转移法(0)】中的那个例题其实就是Wernicke在1904年提出的第一个使用权转移法解决的图论问题。

那么,权转移法是如何搜索不可回避集的呢?我们需要两个主要工具:初始电荷量放电规则